明光市石坝镇武装部

    发布时间:2024-03-27 16:28
    【字体:打印


    工作职责:

    1、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,政治教育、军事训练、武装装备管理。

    2、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,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。

    3、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,开展以劳养武活动,完成急、难、险、重任务。

    4、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。

    5、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军官、预备士兵登记统计工作。

    6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,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。

    7、协助预备役部(分)队落实参训人员,做好兵员管理等工作。

    8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,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。

    9、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。

    10、完成地方党委、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     

    负责人:高兵    办公时间:工作日上午8:00-12:00 下午14:30-17:30    

    联系方式:13955089151   办公地址:石坝镇政府  邮编:239419  邮箱:bgs8501002@163.com

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